LINE Ads Platform廣告主使用條款



 

 

本LINE Ads Platform廣告主使用條款(下稱「本使用條款」)是就LINE Corporation及/或經LINE Corporation指定的關係企業(以下合稱「本公司」)與各個LINE合夥夥伴(下稱「合作夥伴」)間,於使用LINE Ads Platform(下稱「本服務」)時應遵守的條款及條件。本使用條款,即構成Basic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LINE Services for Business Partners及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以下合稱「基本條款」)所述之「特別條款及條件」(Specific Terms and Conditions)。上述「關係企業」係指控制LINE Corporation、受LINE Corporation控制或與LINE Corporation受共同控制的任何企業。此外,合作夥伴代表人(或代表合作夥伴行事之人),應在此聲明及保證,其係經合作夥伴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合作夥伴同意遵守基本條款。合作夥伴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代表合作夥伴已正式同意遵守本使用條款。合作夥伴若欲依據本使用條款將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進行分包予任何第三方,合作夥伴應取得本公司同意,並應負責督促分包商遵守於本使用條款下所負之合作夥伴義務。

 

 

1.  本服務之概述

本服務使合作夥伴可於LINE Corporation指定的國家及區域使用本公司的廣告發布系統,於本公司提供的廣告版位發布合作夥伴自家之廣告或合作夥伴指定之廣告。本服務細節應依據本公司另行提供的媒體資料。

 

2.  廣告發布相關之免責聲明

(1) 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無任何瑕疵、錯誤或其他因任何原因可能發生的問題;可能發生的問題包括:排定發布的廣告無法如期展示、廣告內容未依原定格式展示、廣告展示對象非原定受眾、或顯示不正確資料等。合作夥伴應完全知悉上述可能性,若遇廣告發布系統未正確運作或廣告發布未如計畫實施,合作夥伴均不應向本公司提起任何法律行動,惟因本公司故意的不當行為所造成者不在此限。

(2) 合作夥伴特此同意,本公司得基於優化或改善本服務品質之目的,就特定部分之流量,以不同於一般類型廣告發布及測試廣告發布之邏輯進行廣告發布,毋須另行通知合作夥伴。合作夥伴亦同意,本公司就上述類型之廣告發布亦將依據本使用條款第13條向合作夥伴收取使用費。

 

3.  發布期間

(1) 各廣告之發布期間由各合作夥伴自行決定,各廣告應透過本公司提供之廣告系統進行發布。

(2) 合作夥伴同意,合作夥伴設定廣告發布時間時廣告系統上所顯示的時區,可能與本公司於計算本服務使用費及向合作夥伴開立發票時所採用的時區有所差異,此差異之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合作夥伴對本服務之設定,合作夥伴不應就該等差異提出任何異議(如有)。

(3) 縱使各廣告之發布期間均已屆滿,若該等廣告仍有剩餘預算,且若各廣告之快取檔案(cache)仍存在且顯示於本公司用戶裝置上,則本公司有權向合作夥伴收取使用費。

 

4.  提交素材之相關權利

合作夥伴應自行負責備置並提交於本服務上發布的素材,以及在連結網址內之素材(包括但不限於,網域名稱、網址、該網域名稱內的網站,合稱「連結網址」)相關處理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向日本「一般社團法人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JASRAC)或其他台灣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付費);合作夥伴亦應自行承擔上述相關費用。合作夥伴授權本公司永久且無償之必要權利使本公司得於本服務所涵蓋的媒體上展示所提交之素材。

 

5.  廣告審查標準

合作夥伴必須確保所提交之素材內容、素材格式及連結網址,均符合本公司制定的廣告審查標準或媒體資料內所載的相關規範(合稱「發布規範」)。惟請特別注意,發布規範之設立意旨並非提供法律意見。合作夥伴須自行負責確認並遵守所有適用於其提交廣告之法律、法規及條例等。

 

6.  提交素材及連結網址之審查

提交之素材內容、素材格式及連結網址,均必須依據發布規範進行必要審查。若未通過審查,內含該等內容的廣告將可能無法發布。若提交之素材內容、素材格式或連結網址之全部或一部,於完成審查後有所變更,則該等提交素材及連結網址應依據本公司公告之程序重新審查。為免疑義,通過審查程序不代表提交素材內容或連結網址中的內容即不帶有任何實際瑕疵或法律瑕疵(包括但不限於關於合法性、穩定性、可靠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用途之適用性及安全性相關之缺陷、錯誤、故障或侵權等)。

 

7.  合作夥伴之責任

(1) 無論合作夥伴是否為相關廣告之直接廣告主,合作夥伴均應聲明且保證該提交素材及連結網址:(a) 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智慧財產權、公開權、隱私權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之權利;(b) 未違反日本《有關醫藥品、醫療機器等品質、有效性及安全性確保等法律》、《不當贈品類及不當標示防止法》或其他任何相關法律及法規(為免疑義,此等法律及法規不僅限於合作夥伴之設立國家,而應包括廣告發布之國家及區域的法律及法規,例如台灣相關法規,包括但不限於《公平交易法》、《健康食品管理法》或《藥事法》);(c) 包含正確及最新資訊,且不包含:(i) 會讓用戶混淆誤認的內容;(ii) 電腦病毒;(iii) 虛偽不實資料;或 (iv) 與廣告內容無關或無涉之資訊;(d) 任何失效連結;以及 (e) 任何違反公序良俗、構成誹謗第三人或損害第三人名譽之內容。

(2) 若本公司因其提交素材或連結網址遭第三人提出任何申訴、請求或其他要求,應由合作夥伴自行負責及回應該等請求,並承擔相關費用。若合作夥伴因其提交素材或連結網址,而使本公司受到任何損害,合作夥伴應立即賠償本公司所受的相關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營收損失、特別損害賠償及合理法律相關費用)。

 

8.  發布之暫停

縱使提交素材之內容及格式與連結網址均已通過本公司依據發布規範所作之審查,於下列情況,本公司可自行決定立即停止發布廣告之全部或一部,即使該等提交素材相關之廣告已開始發布亦然,且本公司毋須因停止發布而向合作夥伴負擔任何義務或責任,例如違約或損害賠償之責任:

(1) 合作夥伴違反其聲明及保證,或未履行本使用條款之義務,或本公司單方面認為很可能發生上述違約情事;或

(2) 本公司單方面認為,該提交素材或相關連結網址之廣告發布就特定社會因素而言並不恰當。惟於此情況下,合作夥伴仍有義務就該等提交素材支付使用費。

 

9.  系統故障時的廣告發布

若本公司因下列原因而無法依原訂計畫發布廣告或無法以適當方式發布廣告,本公司毋須承擔任何責任:(i) 天災、通訊問題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第三方駭客入侵或破壞、網路基礎設施或其他合作夥伴端之伺服器故障,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其他事由;或(ii) 本公司為提供本服務而採取的必要措施,例如執行緊急系統的維修、檢查或維護。

 

10.  LINE Tag

LINE Tag係指本公司為量測本公司用戶造訪第三方經營管理的網站之狀況及行為而提供的網站編碼。合作夥伴於使用LINE Tag時應遵守LINE Tag之使用規範。

 

11.  受眾資料

合作夥伴得透過提交辨識碼(包括Android廣告辨識碼及IDFA,下稱「行動廣告辨識碼」)、合作夥伴持有的聯絡資訊(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地址,下稱「聯絡資訊」)及由LINE Tag或第三方工具傳送至本公司之用戶造訪及行為資訊(與行動廣告辨識碼及聯絡資訊合稱「受眾資料」)而使用特定功能,使合作夥伴得透過本服務向本公司特定用戶發送廣告(下稱「受眾資料功能」),但前提為合作夥伴應承諾並遵守下列條件:

(i) 當合作夥伴透過指定聯絡資訊發布廣告時,合作夥伴應自行負責將該等聯絡資訊以本公司指定之方式進行適當轉換;

(ii) 合作夥伴使用本服務運用已提交或傳輸之受眾資料時,應遵守一切相關法律、法規與發布規範等;

(iii) 合作夥伴使用受眾資料功能時,應向本公司聲明及保證如下:

a.  傳送給本公司的受眾資料,均應由合作夥伴或第三方工具提供者,以合法方式(包括取得資料擁有者之同意)向該等受眾資料之擁有者取得;且

b.  合作夥伴基於發布廣告之目的,透過合法方式將受眾資料輸入本服務,(包括取得資料擁有者之同意)向該等受眾資料之擁有者取得授權;

(iv) 合作夥伴應尊重受眾資料當事人透過變更行動裝置設定或瀏覽器設定,或透過合作夥伴提供的其他方式所作撤回同意之決定,且應保證一旦受眾資料當事人已撤回同意,其受眾資料即不應再被納入合作夥伴指定的受眾資料中。此外,若本公司認定受眾資料當事人已透過變更行動裝置設定或瀏覽器設定,或透過合作夥伴提供的其他方式撤回同意,合作夥伴茲同意該等受眾資料應被排除於使用受眾資料功能之廣告發布,即使該等受眾資料包含於合作夥伴指定之受眾資料內亦然;且

(v) 合作夥伴亦肯認,廣告發布對象可能不是受眾資料當事人,廣告可能會發布給非受眾資料當事人之對象(此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合作夥伴取得的聯絡資訊不正確,及合作夥伴取得的聯絡資訊及本公司取得的連絡資訊有歧異)。合作夥伴同意,合作夥伴若因此受到任何損害,本公司毋須為此負擔任何責任。

 

12.  本公司免責聲明

(1) 受眾用途屬性資訊的計算基礎,係運用本公司制定的原創演算法針對本公司用戶行為所作的分析,本公司不保證該等屬性資訊將準確對應每位用戶的真實屬性。

(2) 本公司於任何情況皆不就下列事項保證或承擔責任:(a) 提交素材及連結網址;(b) 本公司用戶或任何第三方所作與提交素材或連結網址有關的任何行為;(c) 與廣告發布相關的提案文件或由本公司向合作夥伴提供或出借的任何項目(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向合作夥伴提供的意見、提案、預測或其他任何資訊),或使用該等項目之結果;或(d) 提交素材的品質、發布位置及受眾定向功能的準確性。

(3) 縱使廣告發布系統正常運作,由於用戶的設定、行動應用程式(app)的版本或其他設定及使用環境等因素,而使廣告內容無法正確展示或造成用戶點擊連結網址時無法被導向正確內容,本公司亦毋須為上述情事負責。

(4) 因合作夥伴不正確之廣告發布相關設定而致之損害,本公司毋須為此負責。

(5) 於有必要時兌換匯率時,本公司有權以本公司指定之匯率進行換匯。合作夥伴不應對本公司指定之匯率提出任何異議,即使合作夥伴因該等匯率而產生任何損害或遭受任何不利益亦然,本公司毋須為此向合作夥伴負任何責任。

 

13.  支付使用費

(1) 本公司將於每個月月底計算本服務之使用費,原則上將於下個月第十(10)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送至合作夥伴或其代表於本服務登記的地址處。合作夥伴應於收到發票當月底前,確認發票金額並將發票所載的使用費匯入本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內。合作夥伴應負擔匯款或任何由此產生之銀行手續費。若合作夥伴或其代表所提供的註冊地址有誤或有瑕疵,因此使本公司將發票寄送至錯誤地址,則本公司毋須為此負任何責任。合作夥伴應嚴格遵守付款到期日,若合作夥伴未能於到期日前支付本服務之使用費,合作夥伴應於款項清償前就遲延給付之金額向本公司支付14.5%之年利息,且本公司應有權終止或暫停提供本服務,直到合作夥伴結清應繳之使用費及適用之利息為止。

(2) 若合作夥伴向本公司支付的使用費有溢繳或短少,且原因確認為(包括但不限於)本服務系統錯誤造成向合作夥伴開立發票內容有誤,本公司應有權依其認為適當的方式,就溢繳或短缺之金額進行找補或調整,包括但不限於透過提高或降低使用費為之(若合作夥伴除本服務之外亦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務,使用費應包括合作夥伴應向本公司支付之一切款項)。上述調整應於向合作夥伴確認及通知款項有誤後,於下個月將合作夥伴所應支付本公司之使用費中納入計算。本公司在商業上應盡其合理努力找出錯誤原因,並秉持誠信原則與合作夥伴協商解決此問題,但若因(包括但不限於)該等錯誤原因無法辨識或確認而使本公司無法(或有困難)向合作夥伴確認或通知原因,則本公司應無義務向合作夥伴告知錯誤原因。

 

14.  資料處理等

(1) 於本服務中,合作夥伴的廣告將會被展示於用戶的貼文串、LINE TODAY及/或本公司於各國及各地區提供指定的廣告版位。

(2) 本公司得隨時酌情變更廣告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廣告發布期間),毋須另行通知合作夥伴。

(3) 本公司將針對合作夥伴發布之廣告,向合作夥伴提供取得之廣告點擊次數、總曝光次數及與廣告投放成效相關的其他資料(但不包括可讓合作夥伴辨識個別用戶的資訊)(以上合稱「成效資訊」)。就成效資訊、廣告辨識碼及其他任何用於本服務之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發布資訊、紀錄檔案及受眾資料)而言,合作夥伴同意,為提供本服務、評估本服務的效應、預防詐欺、提升本服務效能、及/或改善本服務及本公司其他服務之整體品質等目的,本公司有權永久取得並使用該等資訊,毋須支付任何權利金。

 

15.  基本條款及媒體資料之關係

基本條款及媒體資料中所述與本服務相關之內容,應適用於本服務。若上述兩者及本服務條款間有任何歧異,以媒體資料優先適用,本使用條款次之,最後為基本條款。

 

16.  本使用條款之變更

本公司得修訂本使用條款或媒體資料。本公司將於網站公布變更後之本使用條款或媒體資料於,或分別將其通知或交付予各合作夥伴。合作夥伴一旦於變更公告或通知、交付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遵守本使用條款或媒體資料的變更。

 

 

 

 

實施日期:2018年2月1日

最後修訂日期:2019年9月19日

修訂日期:2019年4月25日